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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房屋所有权证所示,该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徐州市财政证券公司”,相关处置权归转让方所有。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房屋所有权人与转让方不一致的原因,导致自成交之日起*个月内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承诺不追究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任何责任,交易机构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价款全额无息退还;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海口市世贸东路*号*栋****及海口市世贸东路*号*栋****,两处房产共同登记于同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下,本次转让为整体打包转让,不拆分;
*、本次转让标的无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不详,最终土地性质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契税等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若因房屋所有权人与转让方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权属变更登记未能办理成功的,受让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已发生的各项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予补偿;
*、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过户时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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