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6-29 00:00:00
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围墙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长春师范大学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围墙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围墙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的学苑街以东、滨河路以北、甲二街以西、学源路以南范围;
*.*建设规模:总长度约****米,准确规模见图纸及清单。
*.*招标范围: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围墙项目施工,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施工工期**天(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项目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年*月*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应具有*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施工员*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料员*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人员须一人一岗,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近一年内(****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材料及返聘合同);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锁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长吉北路***号
联系人:尚天龙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号虹湾国际*座**层
联系人:袁新桐
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