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6-29 00:00:00
项目概况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台城校区学生餐厅出新改造及周边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台城校区学生餐厅出新改造及周边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台城校区学生餐厅出新改造及周边零星维修项目,计划对学生一餐厅、二餐厅进行全面改造,室内全部重新装修,面积约*****²;学生一餐厅顶部篮球场做防水处理,*片篮球场重做场地,面积约*****²;厨房设备、电路重新设计及布线等。另外将周边平房也进行改造,作为学生特色餐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行业划分: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文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西家大塘**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号苏宁环球大厦****
联系人:崔梦楠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梦楠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