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6-29 00:00:00
某单位及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需求公示(***************)(第*包)
某单位及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网上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及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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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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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单位及家属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服务地点*处,每日生活垃圾和建筑、其他垃圾分类清运 |
*.每日清运标准垃圾桶*桶,其中办公区*桶,家属区*桶 *.清理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其他垃圾约*车按照最后垃圾清运车次进行结算,报价以*车标准报价 |
北京市 |
服务期限*年,服务期限至引入新的垃圾清运服务公司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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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的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要求相关;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类性企业、企业之间股东(含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不得伙同其他企业进行围标串标,如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或终止合同,相关企业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 信用中国 ” ( ***.***********.***.**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成交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企业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供应商应具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清运相关资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相应履约能力。
五、产品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服务的时间、地点与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周内,完成进场清运,满足我单位相应垃圾清运需求。服务地点为北京市,每日按时完成*处共*桶生活垃圾清运,在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清运需求提报**小时内相应并清运,确保垃圾清运点附近清洁,所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售后服务。合同期限内,需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无偿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包含人员器材等),项目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及时响应需求方联系,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三)相关要求。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服务时,不受第三方侵权追究。同时,供应商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提供的资料,进入需求方单位人员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单位音视频及图片,因供应商上述行为导致失泄密问题,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个工作日)。
七、报价时间、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请计算好邮寄路途时间提前寄出)。****年*月*日**时**分组织评审,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为确保公平公正,评审当天供应商法人或代理人需到需求方单位,第一时间了解评审结果,并签字确认。
(二)报价方式。报价截至时间前,采取密封邮寄送达方式报价。邮寄地址位北京市,具体通过项目联系人获取。为防止遗漏,请在寄出同时电话告知需求方。
(三)报价文件组成。采所有材料需均需盖章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复印无效),具体包含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服务相关资质证明;
*.报价文件;
*.供应商承诺;
*.其他材料。
八、支付方式
采取分阶段付款,完成*个月垃圾清运服务支付一次至生活垃圾部分合同额**%,完成**个月垃圾清运服务一次支付至生活垃圾部分合同额***%,若每个清运期产生建筑垃圾(其他垃圾)清运车次,按合同上约定的单车价格的实际清运车次付清。若供应商履约情况不好,出现*次**小时以上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或*次建筑垃圾(其他垃圾)清运**小时内未进行清运的情况,可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九、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和监督人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人:薛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文件(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