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6-29 00:00:00
(****年第*****号)大连站南一楼**平商铺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大连站南一楼**平商铺出租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大连站南一楼**平商铺出租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项目概述 | *、标的名称:大连站南一楼**平商铺 *、出租面积:***² *、租期:三年,含免租期**天 *、用途:便利店、品牌餐饮店 *、出租底价:首年租金*.**万(含税) *、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租金年付,上纳租,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具体以出租方履行合同内部审批通过之日为准)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续租金在前期租金到期**日前交纳。水、电费用及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消防等)等经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承租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同时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标的商铺自然状况:商铺按现状出租,电容量为****,店铺目前无电,办理用电手续及费用需承租方承担。没有上、下水,项目成交后出租方不负责电力增容以及上、下水安装,仍以现状办理交接。 *、其他: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 履约保证金及交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为最高年租金的**%。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交纳,合同约定的免租期金额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日内补足。在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承租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返。 **.同城同质同价原则: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同城同质同价承诺书,需提供至少*处同类业态对标门店(不含机场店、火车站店),并承诺与对标门店“同城同质同价”。 **.免租期(装修期)及实施方式:**天。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年*月*日下午**:**,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号大连火车站。意向承租方须预约报名参与现场展示,签认《现场展示确认书》,未参与现场展示或未签认《现场展示确认书》的意向客户不得参与竞价。 联系人李经理,***********。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出租标的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号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
|---|---|---|---|---|
| 出租用途 | 住宅 | 出租期限(年) | * |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租金参考地段 | ||
| 参考租金(元)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租金评估值(元) | ||||
| 其他信息录入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或自然人。 *.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自然人不需要提供)。 *.意向承租方通过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中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自然人不需要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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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装修期及实施方式:装修免租期**天。在交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场装修。如需对主体结构进行规划改造,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需要权威部门出具盖章认证的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并经工程、安全部门人员现场检查符合规定方可实施。 *.装修约定:投资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以发票金额为准),超出部分不予认可。装修前需提前上报装修方案,待出租方及大连站审核通过后才可施工,装修材料需符合站车管理标准的要求。如承租方参与竞价并成交,则代表承租方充分了解该商铺的基本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如承租方拒绝签订合同,则取消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招商黑名单。 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在租期内(不含免租期)全部折算完毕。租期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租期内(不含免租期)资产折算后的净值与合同未履行天数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租期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尚未收回装修改造投资费用、存在装修改造投资损失等)要求出租方予以赔偿/补偿或拒不腾退。合同期满后,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予以赔偿/补偿或拒不腾退。 装修前需提前上报装修方案,待车站、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涉及改造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做出书面承诺,承租方仍应确保装修改造、结构改造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站车管理标准,因前述行为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消防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消防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经营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各项经营许可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电力增容情况:店铺目前无电,办理用电手续及费用需承租方承担。可用电容量为****。 *.上下水情况:按现状出租,商铺无上下水。办理上下水相关手续及费用需承租方承担。 *.如因承租方未办理成功相应资质或手续导致其不能正常经营,相应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按房屋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给出租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要求出租方赔偿相关损失。 *.房屋日常维修项目和责任主体:该商网按现状出租,商网日常所有维修项目和责任主体均由承租方负责,并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费用,合同到期房屋状态良好方可接收。如承租方对出租方日常检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不予维修和整改,则由出租方组织人员进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不可抗力约定见合同条款。 **.该资产为铁路资产,出租方拥有场地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承租方须提供至少*处同类业态对标门店(不含机场店、火车站店),并在竞商文件中承诺“同城同质同价”。 **.合同期内,承租商需履行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并负责定期清理商铺门前化粪池。 **.与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有法律纠纷的企业、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不得参与竟商。 **.承租方承担经营主体责任,施工、租赁期间,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人身伤亡(包括自伤、伤人、自杀、走失等)、财产损失、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突发性事件和其他各项安全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且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若出租方实施***系统管理,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入使用出租方***系统,并提供经营数据。 **. 因政府、出租方上级要求或出租方履行运输安保职责等正当理由对承租方附近区域进行调整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不以商铺周边情势变化影响其经营为由,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成交后通过国铁招商平台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的,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为承租方,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合同文本:必须采用国铁集团规定的《商铺租赁合同》。成交公示后,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站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验收交接记录、安全协议。 **.承租方必须是实际使用承租商铺的实际经营人、实际使用人。为了在承租商铺实际经营需要,承租方可在承租后将承租商铺作为注册地址新设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工商户,但承租方必须为前述主体在相关政府机构登记的出资人或实际经营者,并由新设立主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出具与承租方向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承诺。实际使用承租方房屋的主体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商人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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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约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租金。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具体以出租方履行合同内部审批通过之日为准)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承租方逾期支付首年租金或签订租赁合同,每逾期*日应按首年每日租金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 (*)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交易凭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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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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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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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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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等额租金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出租方名称 | 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安民街**号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韩建成 |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