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6-29 00:00:00
正阳县铜钟镇至前徐寨段改建工程
(含监理)项目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监理人(全称):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正阳县铜钟镇至前徐寨段改建工程(含监理)项目
*、工程地点:正阳县境内
*.、工程规模: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 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永强,身份证号:******************注册号:交[公]**********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元(贰拾柒万叁仟肆佰柒拾叁元整)。
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酬金。
六、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剩余**%缺陷期满后付清
七、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 ,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完成止。
八、双方承诺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九、合同订立
*、订立时间: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本合同 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石灰街支行
账号:********
电话:***********
电子邮箱:
监理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