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6-06-29 00:00:00
昌邑市文化广场南部分场地三年租赁权一宗交易公告
昌邑市文化广场南部分场地三年租赁权一宗,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邑市文化广场南部分场地三年租赁权一宗
三、标的资产内容
坐落:昌邑市文化广场南。
四至:东至昌邑剧院、西至昌邑市图书馆、南至市文化中心、北至文化广场隔离墩,形状规则,地势平坦。
用途:文化娱乐街区项目(非遗文化展示、主题街区等)。
面积:约为**亩(约****平方米)。
租期:三年
起租价:租金****元/亩/年,每年租金*****元,三年租金合计**.***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成立后持续运营不少于三年,必须具备区域内所有项目的营业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意向受让方提供****年*月*日至今同类项目成功运营的案例两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对于本项目的投资能力,提供截止时间前*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年*****年)财务报表。
*、意向受让方提供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书面声明函。
*、广场内已有的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需充分利用,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与原设备设施单位补偿采购意向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亦不接受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
五、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邑市文化广场南部分场地三年租赁权一宗挂牌(竞价)文件》。
注: 未注册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在银行交款附言处填写本项目编号 (*****************)。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自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月**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联系电话:***********王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齐鲁晚报。
九、其他相关说明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出租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一经办理竞买申购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资产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资产或资产存在风险瑕疵等为由退还出租标的资产,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扣除竞买保证金。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竞买人须于****年*月**日(上午*点至下午**点)携带全部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公告第四条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至出让方处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通过者,确定为合格竞买人,可参与后续报名及竞价;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与本次竞买。若未通过审核的竞买人仍擅自报名并交纳保证金,视为恶意扰乱本次拍卖(竞价)活动,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摘牌(竞价)完成,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至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自接出让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按三年租期签订,租金一年一交,签订合同后受让方将第一年使用权成交价款、场地使用押金(伍万元整)以及三年成交价款的交易服务费(佣金)等交至指定账户,后续两年成交价款须于每租赁年开始前**日内交清,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应提供关于广场设计规划和经营管理的合作意向书及规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意义及定位、②项目说明及规划方案(从舞台设施、文化展示、游乐项目、夜市集市、网红打卡区等方面展开说明)、③合作内容(从投资主体、建设规模、预期效益、运营管理、合作方式等方面展开说明)、④市场分析(从政策导向、市场规模等方面分析可行性)、⑤拟采取的相关安全、消防及噪场控制措施等。以上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于合同签订时出具详细方案,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进行实施。
*、该地块用于文化娱乐街区项目,受让方须按要求依法经营;保证项目设备设施总投资额不低于****万元,最晚于成交次日起**日内完成全部设备设施投入及安装调试且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其中包括完成主舞台建设,形象门*套,安装动力游乐设备*套,无动力乐园设备**套,园区基础设施等;并完成*个区域商业街区相关设施**套、街区全部亮化设施等。
广场内已有的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需充分利用,本次受让方须与原设备设施单位自行协调补偿相关费用(成交价款不包含此费用,报名前请务必确认相关费用,以免竞价成功后因协调不成造成租赁合同无法按时签订,导致受让方违约)。
*、受让方必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接受出让方的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受让方是标的资产的实际管理人,应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受让方未按照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发生安全(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环保、消防等问题,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己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由于上述问题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执行合同期间,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让方及产权方单位追偿。
*、受让方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需的各项设施设备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供暖、燃气、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相关设施设备使用需自行沟通解决。出租区域日常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物业、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仅限于场地的出租,不负责其他相关事宜的办理。
*、受让方保证具备区域内所有项目的经营资质,受让方投入的设备须有正规厂家合格证明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按要求提前报备、程序审批后按规定建设及安全合法运营项目。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正常经营项目,出让方有权解除合约。受让方已投入的设备设施由受让方在一个月时间内自行处理,若受让方未能在出让方规定时间内撤场完毕,则出让方有权处置受让方所有设备。执行合同期间,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让方及产权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水、电、物业、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交易费用、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因素,包括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导致租赁区域房产或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时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已交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受让方须交纳场地使用押金伍万元整,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并在租赁期结束撤离时将场地恢复原貌。若违反规定和要求,场地使用押金将不予退还。若受让方无违约行为,场地使用押金金在合同履行终止且受让方将场地恢复原貌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不符合意向受让方资格及其他要求条件的,报名参与竞价报价或竞价成交的,其行为属于恶意竞争且扰乱交易市场,属于违约行为,本次竞价活动无效,并将扣除其所交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本公告与《竞价文件》《成交确认书》及《场地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将依据本项目挂牌文件相关条款约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洪丽 高艳
联系电话:************
昌邑市文化和旅游局
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终稿)昌邑市文化广场南部分场地三年租赁权一宗项目竞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