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6-06-29 00:00:00
昌吉市第五热源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昌吉市第五热源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基本情况
昌吉市第五热源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于****年*月**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级)。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级)资质。
现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级)。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级)资质。
*、补充条款说明:本项目类似业绩均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澄清说明。此澄清说明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技术服务中心(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监督电话:************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昌吉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黄河路***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楼(****室)
项目负责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