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6-29 00:00:00
杭州市登新公寓保洁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人: 宦琛来源: 浙江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登新公寓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投标(开标)一览表
更正前: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内容 | 计量 | 人数 | 综合单价 | 备注 |
一 | 保洁人员服务费 | 人 | 元/人/月 | ||
**个月保洁人员服务费投标报价合计:(人数×综合单价×**个月) | 元 | ||||
二 | 配套设备及管理费等 | 项 | * | ||
配套设备及管理费合计 | 元 | ||||
三(一、合计+二、合计) | 元 | ||||
名称 | 内容 | ||||
投标金额 | 元 | ||||
质量目标 | 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 | ||||
注:
*、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等予以公示。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后: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内容 | 计量 | 人数 | 综合单价 | 备注 |
一 | 保洁人员服务费 | 人 | 元/人/月 | ||
**个月保洁人员服务费投标报价合计:(人数×综合单价×**个月) | 元/年 | ||||
二 | 配套设备及管理费等 | 项 | * | ||
配套设备及管理费合计 | 元/年 | ||||
三(一、合计+二、合计) | 元/年 | ||||
投标总金额 | 元/年 | ||||
其中:基础保洁服务 | 元/年 | ||||
其中:专项垃圾点清收服务 | 元/年 | ||||
质量目标 | 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 | ||||
注:
*、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
*.总价及基础保洁服务、专项垃圾点清收服务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作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等予以公示。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未涉及本公告的其他事宜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杭州登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二西路西溪智慧大厦*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号保亭综合楼*楼
联系人:宦工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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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登新公寓保洁项目 更正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