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项目监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6-06-29
广东/江门 中标结果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项目监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江门-2026-06-29 00:00:00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项目监理

公告*正常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项目监理

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项目监理
性质正常文件发布人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项目监理合同备案
招标人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垣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人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江门市蓬江区垣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金额***.****
合同单位(甲方)江门市蓬江区垣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年)/合同签署时间**********
质量要求(*)进度目标:按施工工期执行。(*)质量目标:合格。(*)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在经审定的工程投资总概算/总估算内。
合同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准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等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人防、配电、消防、水土保持监理等)。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所有新建、改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机电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发电机工程、标识标线设施工程、永久供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园建绿化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信报箱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永久供电工程、燃气工程、配套建设市政道路工程、公共绿地等。 (*)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时水电、围墙、临时环境绿化、售楼部及示范单位、展示区、售楼临时电梯及通道等。 (*)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监测工程、检测工程等。 (*)负责协助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 。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等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人防、配电、消防、水土保持监理等)。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编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监理资料,督促承包人提交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资料,协助委托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在监理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对于重点、难点及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一个月前编制完成《监理实施细则》,报送监理架构、安全监理架构给委托人。 (*)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和图纸会审,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纪录进行签认。 (*)工程项目开工前,签阅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施工方案优化的角度书面提出建议,签阅意见后报委托人。 (*)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予以确认。 (*)分包工程开工前,签阅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施工方案优化的角度书面提出建议,签阅意见后报委托人。 (*)对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委托人。 (**)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负责起草工地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对施工图纸进行审阅,提出优化成本,提升品质的合理建议。 (二)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对于重点、难点及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一个月前编制完成《监理实施细则》提交委托人审核,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预控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提出专业意见并报委托人。 (*)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查同意后签认。 (*)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对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并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定期检查承包人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 (*)制定旁站方案,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确保施工作业处于监控之下。 (*)根据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令,需以书面形式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各项验收,通过监督管理使实体工程、工程技术资料均能达到验收要求,按计划完成各项验收工作。 (**)督促承包人根据委托人第三方评估及实测实量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巡查抽检、数据分析等,并按要求编制专项计划,审查承包人及时提交的整改报告并提出监理意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满足委托人实测实量工作标准要求。监理单位须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对工程所有部位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测量、验收、拍照并作详细记录。现场监理部人员按实测实量操作指引将现场测量数据及时上传数字平台并将实测实量数据资料和统计成绩在每周工作周报中向业主单位汇报,若经业主抽查存在数据失实的情况(实测数据比监理单位提供数据偏差大于**%),业主有权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对铝模施工工艺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需配备具有相关经验的监理人员加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监控。 (**)对于供货周期长的材料设备,为了保证供货进度满足现场需要,派专职监理人员到供货厂家驻厂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行验收,并见证取样送检(如需),检测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三)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复核工程现场签证并签署原始凭证,对各种现场签证的真实性负责。 (*)每月定期审核工程形象进度,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委托人指定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计量。 (*)审核每期工程款请款的工程数量的真实性,审核工程款请款资料的完整性,并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在当期计量中提出扣除承包人相应违约金的处理意见。 (*)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蓬江住建函〔****〕*** 号等文件要求,配合委托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承包人落实实名制考勤、工资专户使用、人工费分账拨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等工作,核查相关资料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向委托人书面报告,同时配合委托人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及讨薪事件。 (四)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每日检查和书面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审核承包人进度报表,并提出监理建议,发现进度滞后应向委托人提交进度滞后原因分析报告,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人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每天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天时,需向委托人提交进度滞后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审核承包人措施提出合理建议,并督促承包人落实纠偏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与委托人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预防由委托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定期检查承包人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组织配置足够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并就检查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五)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安排专业安全工程师对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管理,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承包人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并按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按照省、市及施工合同中对文明施工要求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工地范围内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采取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的情况向委托方报告; (*)每周及每月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委托人报告。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督促承包人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六)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 (*)根据委托方对工程项目开发进度的要求,编制整个工程项目包括所有专业分包单位(永久供电、燃气等)在内的总体施工进度控制计划; (*)督促总承包单位按配合合同要求完成其配合工作(包括施工水电、临设、垂直运输、放线定位、施工场地等),为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提供条件,安排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在有必要时,安排总承包与分包或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场地或工序交接,明确各承包人对中间产品的照管责任;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总承包与分包或各分包单位之间的施工顺序及进度,使之能协调有序地施工; (*)对于机电安装、给排水、泛光、园建工程,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管线综合平衡工作,减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必要的修改; (*)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巡场检查等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矛盾与纠纷; (*)检查、督促各分包单位及时向总承包提交竣工资料,使其能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按计划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根据委托人的“工程数字化平台(如有)”材料验收、工序验收等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平台应用管理。 (*)现场配置的监理人员架构及数量必须满足规范规定和现场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每周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会上处理并协调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会后编写会议记录报委托人。 (**)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存在的违约问题,按照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等合同的相关约定提出扣除违约金的处理意见。 (七)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协助委托人组织和办理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手续。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各项验收,通过监督管理使实体工程、工程技术资料均能达到验收要求,按计划完成各项验收工作。 (*)当验收出现特殊情况未能办理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配合委托人尽快完成各项验收工作。 (*)在本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的竣工验收前,协助委托人办理分户验收工作,对每户套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专项质量检查验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随建设工作的推进同步对参建单位的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料的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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