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学校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6-2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工业学校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安徽/合肥-2026-06-29 00:00:00
合肥工业学校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
合肥工业学校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发布时间: **********

合肥工业学校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中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我单位拟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没有体现项目人员姓名信息,提供奖项荣誉证明材料体现了项目负责人姓名,但没体现岗位,请问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的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来证明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岗位是否认可?

答:须提供获奖项目的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仅提供合同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不予认可。

*.我单位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类型为办公用房,其中配套有宿舍楼,宿舍楼的合格证上房屋工程类型描述为公共建筑,请问拟提供业绩宿舍楼的面积能否计算在合同总建筑面内?

答:宿舍楼的面积不计入业绩合同总建筑面积。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第*.*.*条:“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本项目业绩要求:“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若同一个项目,分不同的阶段签订合同,投标人承担了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可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及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认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阶段签订合同须对应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任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请问:获奖项目业绩合同中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人岗位,补充提供项目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者业主证明等文件证明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是否认可?

答:见本补疑疑问*。

*.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是否可明确几个实训中心可否上楼,企业是否有要求大型设备需要放置在一层?

答:实训中心无大型设备需求,不要求于一层设置。

*.建筑入口的绝对标高**.*是否错误?是否为**.*?

答:建筑入口绝对标高**.*源于项目建议书。投标人可结合竖向设计、土方平衡、无障碍设计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新建建筑±*.***标高,不做强制要求。

*.是否需要严格遵守标书中占地面积,广场面积,绿化面积?

答:否。不做强制要求。

*.由于乙级场馆的功能要求较多,是否可以将羽毛球场和篮球场合并设置?

答:否,不合并设置。

**.投标制作软件中“设计方案”上传节点仅支持导入***以内的文件,此大小会影响方案文本的效果质量,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文件上传窗口中的“设计方案”、“其他内容”、“设计方案*”三个节点分开上传,请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分节点上传即可。

**.我单位有某大学新建宿舍设计项目,如我方提供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上均能体现评审因素,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业绩网页截图中工程用途为“科教文卫建筑”,请问是否认可为公共建筑新建项目设计业绩?

答:不认可,见本补疑疑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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