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 (2026年第11号)
2026-06-24
福建/福州 质疑投诉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 (2026年第11号)
福建/福州-2026-06-24 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 (****年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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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层*区*****(自贸试验区内)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福建商学院情况反映,称在该单位委托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福建商学院教室空调及节能控制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元的千分之七);

二、将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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