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6-29 16:44:05
比选邀请公告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与相关规定条例,经研究决定采用比选方式确定都江堰市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项目服务单位,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都江堰市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万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项目内容:
本次比选共一个包,拟采购都江堰市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项目供应商一名。(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三、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鲜)章);
五、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比选申请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比选文件;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方式: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为原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
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若为法人参与,只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本单位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领取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楼耕保科。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