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6-25 00:00:00
安徽金寨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徽金寨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金蓄生产〔****〕**号)及取水许可证核发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组织对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进行了现场核验,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核验情况,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为大(*)型水电站,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和输水系统等组成,安装*台**万千瓦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万千瓦。****年,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号核准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年,淮委分别以淮委许可〔****〕**号、(国淮)申字[****]第*****号批复该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申请。****年,该电站*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二、同意核发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运行期取水许可证。取水量为***万**/*,其中,上水库取水水源为官田溪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流波?镇电站上水库坝址(东经******,北纬******);下水库取水水源为小河湾沟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流波?镇电站下水库坝址(东经******,北纬******)。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生产用水,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
三、你公司应加强电站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提高各生产环节用水效率,主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安徽省用水定额等有关要求。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做好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监测设施运维,确保电站上水库生态流量不低于*.****/*,下水库生态流量不低于*.****/*。
五、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实时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
六、你公司应于每年**月**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七、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安徽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八、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你公司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本取水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年内有效。如需延续,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取水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改变,你公司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年*月**日
抄送: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安徽省水利厅、六安市水利局、金寨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