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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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撑东莞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空间供给由“有厂房”向“有适配性强、建设标准清晰、运营模式可落地的优质厂房”转变,提升国企代建和租赁运营的标准化水平,拟聘请专业机构开展高标准优质厂房建设指引研究项目。该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高标准优质厂房建设指引研究项目
三、采购金额:不超过**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系统收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调研重点企业产业空间需求,分析候选地块与存量厂房改造潜力,形成分类分级的厂房建设参数体系。在此基础上编制建设指引、提出工作建议等核心成果,并制作相应的数据、图表和可视化成果。项目成果须兼顾政府统筹、国企代建、企业自建和园区运营等不同实施路径的技术参照需求。
(二)成果标准
核心成果:东莞市高标准优质厂房建设指引的技术文件,内容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行业和各自对应至少两个以上细分产业领域)、分类分级、选址总平面、建筑空间、结构荷载、物流组织、洁净防振、环保安全、配套设施、智慧园区、实施建议等,形成****及***格式正式文件。其他配套成果如数据成果、图表成果、可视化成果等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参数建议值须有明确的数据来源和取值依据。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并且不得转包、不得分包。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公示期限
本采购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供应商于*月*日**:**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含报价的响应文件电子档及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一套请于截止日期后三天内寄送到),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号塞纳嘉园二楼工业园区科
联系人:姚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 主办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粤***备********号**网站标识码:**********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