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6-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悦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滨路北段***号**栋**层**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悦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餐饮服务 |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食堂管理服务 |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服务团队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仪表端庄,挂牌、戴口罩上岗,应做到服务及操作程序规范,态度端正,主动热情,文明服务。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年度考核及验收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供应商应落实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静、曾庆佑、喻世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成交金额为基础,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计取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费率标准为:【服务类】: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成交金额***万元(不含)****万元(含):*.*%。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包*:***,***.**元 。*.本项目备案编号:********************。*.采购品目:********* 餐饮服务。
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三、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四、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五、付款方式: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自定义,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六、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成交金额为基础,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计取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费率标准为:【服务类】: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成交金额***万元(不含)****万元(含):*.*%。
七、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共**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家。
八、本项目成交日期:****年*月**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喻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转***、************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伟、韩政杨、陈介、可浩;技术负责人:苏怀林、唐荣、谢旭、黄科
电话:************转***、************转***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