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AI+工业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29
山东/济南 招标采购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AI+工业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济南-2026-06-29 00:00:00
山东/济南-2026-06-29 00:00:0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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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 |
|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工业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 | |
| *、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采购内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工业互联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系统实施服务择优选择服务商;具体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工期/供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含短信、电子邮箱等电子书面形式通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整体项目建设。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三年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以来类似业绩不少于*份(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年以上项目实施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提供*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合同书等证明材料,合同或证明材料中需明确具体签署日期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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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 |
|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服务平台(****://***.******.***/)网上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数字证书办理”。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递交方式: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阳光服务平台(****://***.******.***/)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需办理 **。 | |
| *、递交截止时间:********** **:**:** | |
| *、递交地点:阳光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阳光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服务平台(****://***.******.***/)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王经理 | |
|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号汉峪金谷****号楼****室 | |
| 联系人:袁国杰 | |
| 联系电话:*********** | |
| 九、其他说明 | |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委会批准后列入“黑名单”,由项目实施主体通知投标人,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和权属企业的投标项目: (一)提供虚假文件或信息,以他人名义参加招标活动的,或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二)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或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均列入黑名单); (三)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重复、虚假或恶意质疑、投诉的; (五)拒绝招标人或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六)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不签订合同的; (七)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履行、逾期履行的,严重违约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八)两年内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差”,或导致公司、权属企业卷入诉讼仲裁纠纷的; (九)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失信、惩戒或不良行为”; (十)招标文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