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6-29 00:00:0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时至*月*日**时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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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坐落地址 |
面积 (约㎡) |
租期(年) |
规划功能 |
权证信息 |
年租金底价(元) |
装修宽限期 |
竞买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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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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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调度室 |
有 |
*****.** |
*个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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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昌河公交首末站局部场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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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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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人条件:
*.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足额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招租方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百元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付清。
*、租金一年一付,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设免租装修二个月,免租金,算租期。对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两年,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第三年由出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新评估,以评估价作为第三年及后续租赁价格。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个周期(最长延长至****年*月**日)。竞价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