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6-29 00:00:00
沪昆高铁贵安新区境内铁路沿线硬漂浮物安全整治施工中标(成交)公告
沪昆高铁贵安新区境内铁路沿线硬漂浮物安全整治施工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沪昆高铁贵安新区境内铁路沿线硬漂浮物安全整治施工。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铁路沿线硬飘浮物安全整治工程,涉及彩钢瓦拆除、加固、清理及临近营业线施工作业。
*、工期:**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日期:****年*月**日。
*、公告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经评审小组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前*名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序号 |
候选人排序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最终报价 |
得分 |
排名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平方米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瑞盛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
***.*元/平方米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高投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
***.*元/平方米 |
**.** |
* |
中标(成交)公告将发布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示期*天(****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向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进行投诉(投诉电话:*************)。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采购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贵安新区香湖路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栋**楼
联系人:孙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正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山南路花果园*北区*栋****
联系人:陈祖松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