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石土混合料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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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竞价时间********** **:**:** * ********** **:**:**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石土混合料处置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万元 |
| 资产来源 |
产权隶属区属 |
| 标的性质国有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山东旭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报告文号鲁旭资评报字(****)第****号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万元/吨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披露信息
|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
| 征集到*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前 |
挂牌期满后*工作日 |
|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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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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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该标的为渣土石混合料,位于山亭区水泉镇下龙庄村,石土混合料数量约*万吨,挂牌单价**元/吨,挂牌底价***万元,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现场机械、装车、运输及进出场地道路属地协调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因运输、地方关系协调、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负。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踏勘现场、全面知悉全部相关风险与事宜后,方可参与报名。
*、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其他重大事项山东旭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旭资评报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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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标的物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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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