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26-06-29 00:00:00
| 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一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号滨江三号金海大厦*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一包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核心任务为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确认丹东市元宝区政府(含区政府各下属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具体以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的最终债权债务情况。具体包括: *、协助工作:协助审核单位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包括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审核任务,与宗裕公司保持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促进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审核结论核查:全面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包括往来账目明细、资金流向、账务处理合规性等结论,核对审核依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对报告中未明确或存在争议的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形成审核结论核查说明。 *、债权债务合法性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政策文件等资料,对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依据、主体资格、履行情况、诉讼时效(或仲裁时效)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债权债务是否合法有效。 *、争议事项处理:针对双方存在争议的债权债务(如金额争议、履行期限争议、责任归属争议等),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提出争议解决方案(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路径建议,律师参与诉讼、仲裁的费用不在本次预算内,由甲方单位与中标单位另行协商确定),协助采购人与相关企业进行争议沟通协调。 *、债权债务确认意见书出具:在完成上述工作基础上,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债权债务确认意见书》,明确双方债权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主体、每笔债权债务的金额、形成时间、履行依据、履行状态、合法性结论、争议解决结果及后续处置建议等内容。 *、应甲方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各类协议、补充协议、清算协议、备忘录、确认书等法律文本;专项综合法律意见书;事实核查报告、证据梳理清单;争议处置方案;谈判纪要、法律函件、送达凭证等过程性法律文件;其他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出具的成果文件。 *、后续咨询服务:正式意见书出具后,为采购人提供为期*个月的后续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实现、债务处置、合同履行等相关非诉法律服务,及时响应采购人咨询需求,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丹、史文凭(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一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件、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服务类取费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元宝区司法局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民丰街辽东学院(蛤蟆塘校区)*南区北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