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6-24 00:00:00
中山西路****号玻璃幕墙托底应急维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点击数: ***
中山西路****号玻璃幕墙托底应急维修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西路****号玻璃幕墙托底应急维修项目
项目地点:中山西路****号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田林街道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建筑幕墙建设工程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不接受联合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消除社区公共安全隐患,对中山西路****号存在破损的玻璃幕墙实施托底应急维修,需采用钢化夹胶玻璃对破损部位进行更换与加固,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材料运输吊装及施工现场安全保障等工作。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玻璃及辅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建筑用安全玻璃》等行业相关标准。
(二)甲方在收到物品后应及时进行检验与验收,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交付的物品与约定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承担未验收前,未使用及已安装材料的损毁灭失责任。
(三)中标供应商保证*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起始日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对货物终身维修,可收取更换材料费用。
(四)中标供应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安全围挡、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高空作业防护及周边人员疏导,确保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因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单位应对以上要求进行阐述,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请于****年*月**日(星期二)**:**前向我单位提交密封的项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须保证上述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田林街道项目管理廉洁自律承诺书: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给定格式内容提交承诺书,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报价清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投递。
联系地址:田林街道办事处(柳州路***号)
联 系 人:方紫琼
联系电话:********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田林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