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盐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6-06-26
浙江/嘉兴 变更澄清
2026年海盐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浙江/嘉兴-2026-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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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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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盐县教育局

****年海盐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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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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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年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具有海盐县学籍(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在县外就读的海盐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具有海盐县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四)符合嘉兴市中职统筹招生条件的县外户籍和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学校

海盐职业教育中心(海盐县技工学校)

三、招生计划

****年计划面向县内初中学校招收职业中专(技工)类学生****人,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学生***人(与海盐第二高级中学联办)。

四、招生类型

(一)中本一体化招生。全省统筹招生,不纳入本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具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为深化普职融通人才培养改革,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年与海盐第二高级中学联合举办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班教学点设在海盐职业教育中心,入学第一学期主修普通高中课程,辅修中职相关专业课程,学期结束后进行普职分流。计划按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国际商务、会计事务、工艺美术、电子商务和中餐烹饪*个辅修专业方向,共招收***人,招生计划单列。

(三)职业中专(技工)类招生。计划按相关专业类别共招收****人。

五、招生办法

考生报考学校、类别或专业均须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统一在中考后进行,初中学校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咨询服务工作。今年仍将采用网上招生为主(面向全县****年中考考生),线下招生为辅(经历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符合****年海盐县中职学校入学有关要求的,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均在“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海盐县)”网络平台统一实施。

(一)志愿填报

*.中本一体化招生。作为高中段录取的提前批志愿,按嘉兴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填报。

*.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报考综合高中班的考生需填报普职融通生志愿。志愿按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国际商务、会计事务、工艺美术、电子商务和中餐烹饪辅修专业方向,设置*个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选择*个志愿填报,但须考虑先后顺序。志愿填报与县内普通高中同批次进行。

*.职业中专(技工)类招生。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填写《****年海盐职业教育中心职业中专(技工)类志愿填报表》。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十五个专业。要求填写清晰,保持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的对应一致性。如发生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不对应,录取时以专业代码为准。

志愿填报表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具体以招生平台填报为准。

(二)录取办法

*.中本一体化招生。作为提前批,由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转入县内高中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

*.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成绩总分排名位次全县第****名划定。考生总分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方有可能被录取。录取时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工作在职业中专(技工)类招生录取前进行。

*.职业中专(技工)类招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一经出现符合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即被该专业录取。如出现因考生总分相同而又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则按语、数、外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则按语文学科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并列者共同录取。

若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补录条件,择优进行线下补充录取。录取结果在平台录入。考生被所报考学校或类别录取后,其他招生学校或类别不得再行录取。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做好招生政策的指导、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

*.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招生信息全面、客观、准确。同时要加强与各初中学校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向班主任、考生家长及考生宣传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办学成绩等,切实维护考生对招生学校及相关专业的知情权。

*.正确指导志愿。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志愿的填报工作,指导学生自愿选择报考的学校、类别和专业,严禁违背学生意愿由学校老师代填志愿,切实维护考生的自主选择权。

*.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一旦发现并查实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咨询电话:****—********,举报电话:****—********。

七、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海盐县教育局

****年*月**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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