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江南中学2026年采购学生架床、空调项目招标文件质疑函的回复
2026-06-29
广西/贵港 变更澄清
关于贵港市江南中学2026年采购学生架床、空调项目招标文件质疑函的回复
广西/贵港-202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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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江南中学****年采购学生架床、空调项目招标文件质疑函的回复

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日收到贵港市江南中学送达的贵公司提交的关于贵港市江南中学****年采购学生架床、空调项目质疑函原件扫描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联合采购单位对质疑事项逐项核查核实,为保障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合规开展,现就质疑事项统一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财政部令**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质疑事项*回复:经核查,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后续我公司将对本项目进行发布相关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该顶田关于付款方式的规定,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采(****)**)

质疑事项*回复:

(一)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 号)相关条款明确: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鼓励预算单位(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并未强质性要求所有项目使用该相关条款,文件中“原则上”允许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无强制性一刀切约束。其分两层含义:

尾款支付:采购人原则上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该条款为优化营商环境倡导性、指导性规定,并非强制性禁止性条款,“原则上”允许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履约特点设置合理付款周期。

中小企业预付款:对中小微企业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不低于合同额 **%、不高于 **%;预付款在条件齐备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核查意见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年最新修订 第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

本项目为大批量设备供货+现场安装调试一化项目,存在货物分批进场、分楼栋施工、整统一验收、资料归集流程复杂的特点,履约周期较长。招标文件约定“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整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个自然日内付清全款”,是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及财政报账流程设置的合理结算周期,未违反政策强制性规定。

关于中小企业预付款条款的补充说明招标文件已明确分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分标*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人后续签订采购合同时,将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如中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将与其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不高于**% 的预付款,并在条件齐备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结论

本项目付款条款结合项目履约实际制定,符合桂财采〔*******号文件政策精神及规定,贵司本项质疑请求不成立,不予采纳。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人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广西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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