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2026-06-29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东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浙江/杭州-2026-06-29 00:00:00

(****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阳市妇幼保健院广域数字化眼底成像系统、三维眼前节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禾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西瑞大厦****室

被投诉人*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号

被投诉人*东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东阳市吴宁东路**号

相关供应商:杭州上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城美墅*幢商铺******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杭州禾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东阳市妇幼保健院广域数字化眼底成像系统、三维眼前节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标项一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错误地将单一采购标的“广域数字化眼底成像系统”拆分为多个独立产品,并以此为由认定我司《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不完整,拒绝给予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该答复认定事实错误、解释法律不当,依法应予纠正。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错误地将单一采购标的“广域数字化眼底成像系统”拆分为多个独立产品,并以此为由认定我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完整,拒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同时,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未要求澄清,直接作不利认定,程序失当。该答复认定事实错误、适用程序违法,依法应予纠正。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东阳市妇幼保健院广域数字化眼底成像系统、三维眼前节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东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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