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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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弱电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垚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石桥**号北七楼***室
被投诉人*:宝应县公安局被
投诉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叶挺路***号
被投诉人*: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淮江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对项目属性认定错误,以预算未达***万元为由规避工程招标监管,属于变相规避法定招标程序。*、质疑答复未纠正违法评审因素,仍设置与工程施工无关的非法定证书加分,构成不合理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请求:*、认定本项目质疑答复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评审规则违法。*、立即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直至投诉处理完毕。*、责令被投诉人重新界定项目工程属性,按建筑智能化工程调整采购程序与评审体系,删除所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非法定证书加分。*、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制定评审标准,以工程施工能力、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同类工程业绩为核心评审导向。*、依法认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及质疑答复存在规避工程监管、差别待遇、歧视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维护宝应县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宜
宝应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