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2026年度储油库T3、T4汽油储罐内浮盘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腐蚀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变更公告]
2026-06-29
北京 变更澄清
[中国航油]2026年度储油库T3、T4汽油储罐内浮盘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腐蚀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变更公告]
北京-2026-06-29 00:00:00
北京-2026-06-29 00:00:00
****年度储油库**、**汽油储罐内浮盘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腐蚀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 】
| ****年度储油库**、**汽油储罐内浮盘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腐蚀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年**月**日发布的****年度储油库**、**汽油储罐内浮盘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腐蚀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针对评分项中关于业绩条款有歧义,以下为针对业绩项评分标准的说明:本条款为同类业绩评分项,满分**分。评分标准为:投标人需提供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油罐或供油系统类(检测、维护或维修)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即最多认可**份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不得有任何遮挡或涂黑;关键页需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名称及双方)、标的页(体现服务内容及项目规模)、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以及付款页或发票(用以证明合同已实际履行)。若合同无法直接体现规模,可补充提供技术协议、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文件作为辅助。如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允许对具体金额、客户名称等信息进行遮蔽处理,但遮蔽部分不得影响评委对合同真实性、业绩性质及规模的有效判断。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通过材料无法判断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的,不予计分。同时需注意,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同类业绩的认定应综合考量项目类型、技术指标及规模匹配度,且在设置业绩要求时应避免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作为限制条件,以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