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6-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包号:全包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机构采购*.**磁共振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宁波市第六医院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号
被投诉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西门子品牌的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详细技术要求,▲*.*.*磁体重量(含液氦):≤*.*吨,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技术白皮书复印件或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请在证明材料中对相关数值或内容作圈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详细技术要求,★*.*.*射频接收系统最大通道数:≥***个,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技术分值占比太低、主观分值占比太高,设置不合理,不能限制评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