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公益性墓园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6-29
广东/江门 变更澄清
鹤山市鹤城镇公益性墓园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江门-2026-06-29 00:00:00
鹤山市鹤城镇公益性墓园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谭晓云项目负责人:谭晓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鹤城镇公益性墓园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主要商务要求—其他商务需求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交上述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响应截止日前*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交上述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响应截止日前*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崑源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号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晓云

电话:************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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