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6-29 00:00:00
一、标段编号: **************
二、标段名称:宿州市新质创城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国联新创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中标(成交)金额:基金管理费为实到资金的*.*%/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宿州市新质创城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选择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宿州市新质创城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备案和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基金存续期*年(其中投资期*年、退出期*年),经全体出资人同意,期限可适当延长。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李文静(组长)、潘志来、马素灵、梁佳、张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绿苑北区**栋***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御河观唐小区安居大厦**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西关街道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