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民用通信系统资源租赁合同直接采购公示
2026-06-28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民用通信系统资源租赁合同直接采购公示
福建/厦门-2026-06-28 00:00:00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民用通信系统资源租赁合同直接采购公示

未终止
正文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民用通信系统资源租赁合同采购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民用通信系统资源租赁合同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民用通信系统资源租赁合同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民用通信系统资源租赁合同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业主名称: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站点机房位置: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火车站*翔安机场段)**座车站及区间、五缘湾停车场、蔡厝车辆段的民用通信系统资源及相关设备安装空间。

*.站点机房覆盖情况: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火车站*翔安机场段)。

*.后续是否有退网安排:无。

*.原合同价格情况及期限:场地租赁费*,***,***.*元/年(含税),电费:供电局实际交易电价×***%,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续签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合同截止日期在出租方服务期限内)。

*.续签合同价格情况:(*)根据《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协调厦门市地铁民用通信租赁费标准专题会议纪要》,前*年仍维持首个*年期合同租赁费不变,后*年调整为每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按*万元/站/年(含税)支付租赁费。即存量**个站****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场地租赁费按原价*,***,***.*元/年(含税,税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场地租赁费*,***,***元/年(含税,税率*%)。同比原合同,续签合同(*年)后*年租赁费明显下降(约原价打*折),每年节省租费******.*元。(*)本次续签合同新增了空港经济区站、翔安机场站*个站,根据纪要约定****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新建站前*年)租金按*****.**元/年/站支付,即*个站每年租金******.**元/年(含税价,税率*%)。合计*年的场地租赁费为含税********.**元,不含税********.**元。电费供电局实际交易电价存在一定波动,结合历史付费,*年电费暂估含税金额***万元。合计采购含税金额约********.**元。

*. 开具发票类型:租费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电费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郑新双***********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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