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6-24 00:00:00
| 索 引 号 | ******************/*********** | 体裁分类 | |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组配分类 | 采购公告 |
| 发布机构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 | |
| 名 称 | 扬圩路部分路段(吴洲路至施沙路)的降尘洒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时 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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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 访问量: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圩路部分路段(吴洲路至施沙路)的降尘洒水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扬圩路部分路段(吴洲路至施沙路)的降尘洒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下列材料:
*.*磋商响应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无法提供上述*.***.*项,请给出相关材料证明。
②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日的,则*.*、*.*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③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处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获取。
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响应。
资料费:
本次采购文件资料费***元,售后不退,由采购人收取资料费,费用汇入指定账户。 注:须以报名单位缴纳,缴纳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名称: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施桥镇施桥北路***号北楼***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施桥镇施桥北路***号北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本项目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扬州市施桥镇施桥北路***号
联 系 人:夏正昕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号
项目联系人:阮玉婷、李俊
电 话:*************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