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6-06-26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泰山区区属小学早期人防工程处置勘察设计项目(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 更新时间:********** |
一、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委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泰山区区属小学早期人防工程处置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 | 泰山区区属小学早期人防工程处置勘察设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八、发布网站:泰山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