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湖北部分)勘查设计服务七标段(HBSY-202606QG-013005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2026-06-26
湖北/十堰 招标采购
【十堰市中心】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湖北部分)勘查设计服务七标段(HBSY-202606QG-013005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湖北/十堰-2026-06-26 00: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十堰-2026-06-26 00:00:00
【十堰市中心】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湖北部分)勘查设计服务七标段(***********************)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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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湖北部分)勘查设计服务七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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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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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湖北部分)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号、溪发改审批[****]***号、溪发改审批[(****]***号;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泽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竹溪县、竹山县 建设规模:重要物种栖息地建设***.**公顷,珍稀鱼类的栖息和洄游通道生境修复*.**千米,河道修复**.**千米,生态湿地*.**公顷,构建生态缓冲带**.**公顷。建设规模以现场实际勘查设计为准,勘查设计成果确保绩效目标不减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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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标段*个子项目*个单项工程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测量等)和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同步完成本标段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核算及投资概算等工作,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设计方案须立足水源地水质安全核心目标,契合区域地形地貌、水文特征与生态管控要求,做到技术科学、经济合理、落地可行,并全程配合项目评审、修改完善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查设计服务共划分为七个标段,本标段为七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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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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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测绘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近五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查)设计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数据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水利水电)证书,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再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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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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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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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相关事宜 | ||||||||||||||||||||||||||||||||||||||||
|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 证书。*.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 ********.*****)。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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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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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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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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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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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