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机房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26
江苏/扬州 招标采购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机房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2026-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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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邗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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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机房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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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机房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机房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并且验收合格,可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年度或者****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本招标文件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内(上午:*:*****:** 下午**:*****:**,公告期限截止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处报名,同时缴纳投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方式二:线上报名: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人:黄炎,电话:*************),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同时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元,售后不退。回复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下午*:**。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截止(开标)时间:****年*** 上午***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四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标。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 日 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炎

电话:*************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参加确认函.****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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