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6-25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年电视剧播映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兵团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播映权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部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都挺好》《伪装者》《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光荣与梦想》等广播电视节目在新疆区域兵团广播电视台播映权两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兵团财政局下发《关于批复下达****年兵团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的通知》(兵财教〔****〕**号),兵团卫视购买电视剧费用共计***万。
按照工作计划,我台近期拟购买六部电视剧和两部纪录片的播映权,明细如下:
《都挺好》 供应商:宁波晟和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万元
《伪装者》 供应商:宁波晟和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万元
《光荣与梦想》 供应商:海宁风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万元
《西游记续集》 供应商:海宁风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万元
《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 供应商:乌华彩本源影视传媒(厦门)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万元
《外交风云》 供应商:乌鲁木齐市农垦影视节目发行中心
预算金额:**.**万元
《遇见好书》供应商:北京京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万元
《博物馆之夜》 供应商:北京京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万元
由于电视剧版权方具有唯一性。同时,电视剧版权方又最终只会将电视剧在某一省区市的版权代理销售权仅授予一家代理商。因此该项目无法一次性完成采购。
综上,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兵财库[****]*号)第四条第三款,为保证该项目的实施,申请采取分标段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电视剧的播映权。
项目联系人解春,联系电话***********。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农垦影视节目发行中心、宁波晟和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海宁风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京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乌华彩本源影视传媒(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号科技数码大厦*栋**层*****、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杨帆广场*幢***、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博世华产业园*座*** 、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号香榭舍****、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号东侧**楼****单元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解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爱民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兵团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号兵团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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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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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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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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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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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