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磋商公告(第二次)
2026-06-26
重庆 招标采购
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磋商公告(第二次)
重庆-2026-06-26 00:00:00

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磋商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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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第二次(项目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万元)

履约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长寿校区食堂二楼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采购中心首页(****://****.******.***.**/*****.*****)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年*月**日至****年 ****时**分(工作时间)。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分包(售后不退)

*.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转至下列账户,并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及扫描后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

号:*********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室(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 * *日北京时间*:*****:**

(六)磋商开始时间:****年* *日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保证金递交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请打至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青龙路支行

号:********************

*.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或保函的供应商风险自负。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后将会原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请凭合同复印件至代购代理机构公司退款。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采购中心首页(****://****.******.***.**/*****.*****)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联系人:蔡坤林

话:***********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佳佳

联系电话:************

监督人:杨宏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莎

话:************ ***********

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

九、踏勘:

(一)集中踏勘,本项目统一踏勘,因踏勘造成的人员伤亡、财务损失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不满足项目或额外赔偿等要求。

*.踏勘时间:****年***日上午*:**至**:** 下午:**:**至**:**。

*.踏勘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踏勘联系人:蔡坤林,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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