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2026-06-26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岳普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新疆/喀什-2026-06-26 00:00:00
新疆/喀什-2026-06-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岳普湖县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喀什利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帕合塔巴扎南路**号(城建花苑小区三区)*幢*层*单元***号
被投诉人*:岳普湖县教育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文化南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惠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层****号
五、基本情况
智能塔吊系统控制柜参数组合排他性。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参数矛盾。废气处理设备参数工程学上不可能实现。数字模型全息演示系统要求整机**认证违法。全数字语言教学机要求投标前提供与日后一致的功能界面截图。分漏电保护器“十六组”无标准依据,远超教学需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
*.责令被投诉人岳普湖县教育局、新疆惠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需求内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普湖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