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6-26 00:00:00
****年度省市级社会媒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邀请书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年度省市级社会媒体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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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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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社会媒体项目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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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社会媒体项目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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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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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社会媒体项目五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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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供应商参与多个分包投标,请分别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 *.一个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和服务质量,兼投不兼中。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采购包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含顶替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推荐其为限价金额最高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包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余下包由该采购包排名下一位的供应商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各供应商需注意,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清楚上述内容,并自愿接受相应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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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万元,其中分包*:*.*万元、分包*:*.*万元、分包*:*万元、分包*:**万元、分包*:*.*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各分包一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分公司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且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授权书格式自拟。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如有)、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新溉大道*号金山路**号(中渝都会*号)****室)现场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文件末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缴纳文件费。
②非现场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汇至以下账户内,转账时备注“文件费+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文件末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如需开具发票的,请将开票信息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包(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缴纳账户:
户 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重庆大足支行
账 号:********************
注:*.首次参与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文件购买费不计入本次采购;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栋*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
(八)磋商开始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
五、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各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转账方式
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应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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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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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度省市级社会媒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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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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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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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银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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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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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二)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方式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
*.*未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温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定稿*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年度省市级社会媒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