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26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6-06-26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达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号*幢**楼*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街道解放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涉嫌倾向性评审、恶意扣分行为;存在技术应答评审分值计算错误问题。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表未经民主、合法、合规程序选举,采购人代表资格违法。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货物涉嫌倾向性、指定性。

投诉事项*:本项目投标涉嫌供应商围标串标。

投诉事项*:采购人知晓该项目有质疑,在质疑回复期间,投诉还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质疑、投诉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公示在政府采购网上,未尽审慎责任,刻意规避政府采购相关条款规定和流程侵害其他供应商权益,应在质疑投诉期届满后签订合同,现已签订合同未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应立即停止合同履行,待质疑投诉调查后,按法定程序开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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