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职工食堂提供全品类食材配送服务,主要包括:米面油、肉蛋禽、蔬菜水果、调味品等。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备完整的检疫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食材源头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二、服务要求及有效期
(一)配送时效
供应商须按食堂每日用餐需求,定时定点送达指定地点,保证食材新鲜度;建立应急补货机制,接到应急需求后及时响应、快速配送,保障食堂正常供餐。
(二)主要类别
| 蔬菜类等 |
白菜、芹菜、甘蓝、韭菜、冬瓜、茄子、尖椒、青椒、黄瓜、茼蒿菜、西红柿、大葱、去皮蒜、小葱、元葱、豇豆、菜花、蒜苗、香菜、油菜、油麦菜、姜、萝卜、菠菜、蒜薹、酸菜、胡萝卜、豆芽菜、地瓜、角瓜、土豆、南瓜、玉米、香菇、杏鲍菇、豆腐卷、豆腐泡、豆腐、干豆腐 |
| 蛋类等 |
鸡蛋、鸭蛋、鹅蛋 |
| 猪肉类等 |
猪排骨、猪肉片、肉皮、猪蹄、猪脊骨、猪肉段、猪肉馅、猪肉丝、猪肉块 |
| 牛羊肉类等 |
牛肉类、羊肉类、各种肉类熟制品 |
| 鸡鸭鹅肉类等 |
鸡边腿、鸡翅中、鸡肉、鸡肉馅、鸡胸肉、琵琶腿、鸡块、鸡架、鸡爪子、鸡脖子、鸭肉类、鹅肉类 |
| 鱼冻品类等 |
刀鱼、蛎蝗、踏板鱼、青鱼、大虾、鲅鱼、冰鱼、鳕鱼、刀鱼段、鱼丸、龙利鱼、黄花鱼、鲤鱼 |
| 水果类等 |
香蕉、桔子、梨、苹果、小叶桔、西瓜、橙子、桃、小西红柿、草莓、葡萄、木瓜、柚子、荔枝、柠檬、百香果、火龙果、芒果、李子、杏子、柿子、杨桃、香瓜、哈密瓜 |
| 奶饮料类等 |
纯牛奶、各种酸奶、各种饮料类 |
| 干调类等 |
各种酱油类、各种糖类、各种醋类、各种酱类、大料、淀粉、鸡精、胡椒粉、味精、精盐、辣椒段、辣椒面、香叶、膨松剂、面食添加剂、香油、蚝油、麻油、腐乳、黄奶油、龙口粉丝、萝卜干、苏打、酱料包、麻辣鲜、家乐鸡汁、紫菜、生粉、十三香、火碱、水碱、红油豆角、三斤酱、海带丝、海白菜、酵母、桂皮、面碱、各种料酒、各种罐头类、木耳、芥菜、榨菜、五仁酱丁、各种粉类、满口香、大名府麻酱、辣萝卜、青麻椒、花椒粒、各种调料类、各种干菜类 |
| 粮油类等 |
黑米面、八宝米、绿豆、大碴子、黄豆、挂面、玉米面、小楂子、高粱米、面包粉、小麦粉、大豆油、小豆、各种汤圆、各种粽子、各种饺子、各种丸类、各种大米、各种面粉 |
(三)质量管控
*.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蛋: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肉:猪肉、牛肉、羊肉、禽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供货时需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水产: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解冻时间为 * 小时以内(室温**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水果类:符合 **/*****.******** 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半成品: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 食品质量认证。供货时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 国家标准。
(*)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 **********、*********** 等国家标准。
(*)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符合 **/***********、*********** 等国家标准。
*.饮料: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在保质期内,具有产品合格证明。符合 ** ********* 标准。
*.食用油:必须符合 **/* ********* 标准,并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洁净,无破损;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本色,无其他异味,并提供检测报告。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奶制品:应在供货时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干调类:调料类按照甲方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出现货不对版、腐烂、变质、过期、临期的现象;执行标准见下表。自配送该产品到交货地点之日起的期限不得超过产品本身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干货类:有合格的采购源头,不含杂质,干燥无霉。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干净整洁,没有破碎,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标签标识需标明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注意事项等内容。
| 干调品类 |
执行标准 |
| 味精 |
**/********** |
| 十三香 |
*/********* |
| 酵母 |
******.*** |
| 胡椒粉 |
**/****** |
| 红烧酱汁 |
*/************* |
| 醋 |
**/****** |
| 料酒 |
*/******** |
| 芝麻油 |
*/*********** |
| 番茄酱 |
**/****** |
| 花椒油 |
*/******* |
| 酱油 |
**/****** |
| 火锅底料 |
*****/*** |
| 鸡精 |
**/****** |
| 酱料包 |
**/****** |
| 小苏打 |
******.* |
| 盐 |
**/***** |
| 白糖 |
**/**** |
| 咸菜 |
**/*********** |
| 粉条 |
**/*********** |
| 注:调料、咸菜类品类包括并不限于以上品类。 |
(四)价格要求
报价合理(配送价格应包含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种劳保、上楼费、验收、保险等一切费用),不得高于同期本地市场公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本地发改委公示的蔬菜价格。
本项目投标人所供货物应按大宗采购,价格(蔬菜水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干菜调料类、禽蛋类、牛奶类等)单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同时间段同档次产品单价。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改委(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照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供应商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
*.配送人员须为中标供应商本单位员工,着装须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
*.配送车辆须为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要求规范行使及停放。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中标供应商须做详细的服务方案。
*.配送到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保管部出入库相关制度,成交供应商要做好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三、考核管理办法
(*)因甲方临时需要在送货、验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少送、送错的货物,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后。当日**时前将甲方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结算周期:每个月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中标人每周一需将本周菜价趋势提前通知甲方。中标人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提交副食质量检疫报告,禽肉水产类送货要求冷链配送。
(*)中标人所供货物,每种菜品外包装上应显示品名、重量、产地、单价、总价等基本信息。
(*)验货验斤中若故意存在缺斤少两现象,中标人缺一罚十,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中标人应按照订单需求送货,不得在未征询甲方同意下,私自变更,减少,增加货物。
(*)乙方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甲方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乙方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乙方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两个月被评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