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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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街道逢庆社区整体容貌,梳理社区潜力资源,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道现对逢庆社区“绣花”行动培育提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华街道逢庆社区“绣花”行动培育提升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全面提升逢庆社区容貌品质,包括容貌提升方案设计、技术咨询、资料准备、活动策划、宣传推广、项目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三)项目限价:人民币**万元。
二、服务单位资质及报价资料要求
(一)具备规划设计相关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企业信用良好,三年内没有被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三)具备与本项目需求相类似的服务经验,提供*年内完成的政府单位或相关公共机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四)提供服务方案以及报价书;
(五)售后服务承诺:包括问题响应时间、验收配合及质保期内服务安排等;
(六)其他报价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投递。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至**:**,**:**至**:**,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逢庆首约**号之二号*楼(昌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一队),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四、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比选工作由街道询比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材料,结合各报价单位综合实力、过往业绩、响应服务、验收配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三)询比中选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参加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材料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材料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六、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