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26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湾沚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6-26 00:00:00

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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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号楼*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大道*原沈巷镇商业大街*幢***号门面

联系人及电话

陶强***********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李新建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工期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个月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年度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淮安巿古盐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

投标人获奖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石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淮河入江水道整治万福闸加固及万福闸、芒稻闸水文站改造工程工程监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高飞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工期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个月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淠史杭灌区舒庐干渠庐江段(界牌*秦楼)达标工程施工监理、合肥市“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长丰县庄墓河治理工程监理*标。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年镜湖区方村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年定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标段。

投标人获奖

无为市上九连圩百子桥站工程(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下段和新郎川河幸福圩段防洪工程(施工Ⅱ标)(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张法宝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工期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个月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工程、北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徽省青弋江分洪道工程、安徽省淮水北调淮北市配水水利工程(参与)、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参与)、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参与)

投标人获奖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蔺家坝泵站工程(大禹奖)、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工程(北京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北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北京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评标基准价:*.**%。

*.详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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