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6-26 00:00:00
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号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大道*原沈巷镇商业大街*幢***号门面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新建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年度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淮安巿古盐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 | |
投标人获奖 |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石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淮河入江水道整治万福闸加固及万福闸、芒稻闸水文站改造工程工程监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 | 高飞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淠史杭灌区舒庐干渠庐江段(界牌*秦楼)达标工程施工监理、合肥市“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长丰县庄墓河治理工程监理*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年镜湖区方村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年定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标段。 | |
投标人获奖 | 无为市上九连圩百子桥站工程(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下段和新郎川河幸福圩段防洪工程(施工Ⅱ标)(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法宝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工程、北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徽省青弋江分洪道工程、安徽省淮水北调淮北市配水水利工程(参与)、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参与)、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参与) | |
投标人获奖 |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蔺家坝泵站工程(大禹奖)、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工程(北京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北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北京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 *.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