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应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6-26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应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宜宾-2026-06-26 00:00:00
四川/宜宾-2026-06-26 00:00:00
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应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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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项目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为:**********。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原文:
采购⼈审核通过后,在收⻬全部结算资料及有效发票之⽇起 ** 个⼯作⽇内,以银⾏转账⾜额⽀付当⽉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本项⽬服务费按⽉据实结算,⽉度服务费计算公式:当⽉结算费⽤ = 成交价 ÷*× 当⽉实际在岗且采购⼈考核合格的服务⼈员数量。每⽉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配合采购⼈完成考勤核验、履职核查与⽉度验收,并于次⽉ * ⽇前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及合规增值税发票。
现更正为:
采购⼈审核通过后,在收⻬全部结算资料及有效发 票之⽇起 ** 个⼯作⽇内,以银⾏转账⾜额⽀付当⽉服务费,达到 付款条件起**个⼯作⽇内,据实情况为本项⽬服务费按⽉据实结 算,当⽉结算费⽤ = 合同总成交价 ÷**个⽉÷* ⼈(基准配置) × 当⽉经采购⼈考核合格、正常在岗⼈数;总成交价为项⽬全部成 交总价,* ⼈为项⽬满编计费基准,核算⾦额保留两位⼩数,各⽉ 差额于最后⼀期结清,考核不合格⼈员不计费。服务期满双⽅完成 考勤、履职核查及⽉度验收,供应商须次⽉*⽇前提交完整结算资 料、合规增值税发票;逾期提交、资料不全或发票不符财务要求, 付款周期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政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龙源路西段***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四川政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