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6-26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6-2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项目采购计划发生变动,故本项目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甲*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号(*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辰、杜红超、徐达、冉靓、霍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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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供应商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双方均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可以顺延履约期限,最多可以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号(*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分钟以内。 (*)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电脑、**锁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份,采用*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由于原中标(成交)单位自身原因,经与采购单位友好协商后,决定解除原合同,为确保食材供应稳定、餐食运营正常,在原中标(成交)单位履行期限届满后至新中标(成交)单位正式进场履约前的过渡期内,由原中标(成交)单位需持续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食材品类、配送要求、质量标准等内容,继续为采购人提供常态化食材配送、售后保障等全套服务,保障项目正常供餐运营。相关服务费用按照原合同约定标准及实际过渡期配送服务时长据实结算,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落实至合同约定。 服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经采购程序确定下一年度食材配送中标(成交)单位后,若本项目中标(成交)单位成功中标(成交),双方直接按照新签订的年度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若由其他单位中标(成交),本项目中标(成交)单位需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整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过渡期及往期服务期间产生的食材配送台账、供货清单等全部工作资料,同时全程积极配合新中标(成交)单位完成业务对接、流程交接、供货衔接等相关工作,确保食材配送服务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甲*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号(*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辰、杜红超、徐达、冉靓、霍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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