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6-26 00:00:00
本次招标项目上虞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胡愈之故居、浙东新四军北撤会议旧址、竺可桢故居消防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为上虞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胡愈之故居、浙东新四军北撤会议旧址、竺可桢故居消防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设置、消防值班室及微型消防器材站等),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线缆)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人工、材料、机械、验收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保养、维护等售后服务等一切为本项目招标采购内容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消防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制件(须有合同首页、末页和合同金额页)、中标通知书。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内容未能明确为消防项目,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基层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锁登录平台获取,未使用**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基层交易平台,自行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年**月**日**:**时前缴纳。
*缴纳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
*.*转账缴纳要求:
开户单位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上虞支行;账号:***************** ;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纸质标书递交,地点为: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号百官广场**楼。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文物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扬南路 *** 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号百官广场**楼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施工)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