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沙-2026-06-26 00:00:00
一、合同编号:**********************(补充协议)
原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海南省有害生物防治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原合同名称:海南省有害生物防治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海南省有害生物防治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海南华之晟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华
性别: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四路*号富力首府*****栋*单元*****房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一、变更合同任务 (一)将原合同第二条“在文昌、儋州、万宁、东方、乐东、临高、澄迈、定安、屯昌、琼中、五指山、白沙、昌江、三亚、陵水、保亭、琼海等**个市县的高速公路沿线、重要景点等敏感部位非集中连片的椰树开展挂药包防治椰心叶甲******株(*****亩)*次。”变更为“在文昌、儋州、万宁、东方、乐东、临高、澄迈、定安、屯昌、琼中、五指山、白沙、昌江、三亚、陵水、保亭、琼海等**个市县的高速公路沿线、重要景点等敏感部位非集中连片的椰树开展挂药包防治椰心叶甲******株(约*****亩)*次。” (二)将原合同第三条第一款“合同履行时间及方式:****年*月至****年*月(不含验收),在文昌、儋州、万宁、东方、乐东、临高、澄迈、定安、屯昌、琼中、五指山、白沙、昌江、三亚、陵水、保亭、琼海等**个市县的高速公路沿线、重要景点等敏感部位非集中连片的椰树开展挂药包防治椰心叶甲******株(约*****亩)*次。”变更为“合同履行时间及方式:****年*月至****年*月(不含验收),在文昌、儋州、万宁、东方、乐东、临高、澄迈、定安、屯昌、琼中、五指山、白沙、昌江、三亚、陵水、保亭、琼海等**个市县的高速公路沿线、重要景点等敏感部位非集中连片的椰树开展挂药包防治椰心叶甲******株(约*****亩)*次。”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株) | ¥*,***,***.** | ¥*,***,***.** | 无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零陆佰壹拾捌元玖角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海南全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变更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二、其他 (一)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签订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除本协议中明确作出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
椰心叶甲人工挂药包防治项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