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6-2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点头妈祖宫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部分评分*、项目团队成员:“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成员中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本得*.*分,满分*分。注:持证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注册证书所署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更正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成员中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本得*.*分,满分*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人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更正事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部分评分*、项目团队成员: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成员中具有具备市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匠岗位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本得*.*分,满分*分。注:持证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团队的其他人员为同一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注册证书所署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更正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成员中具有具备市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匠岗位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本得*.*分,满分*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人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团队的其他人员为同一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点头镇庆丰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号郦景阳光*幢*梯***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燕彬
电话:************
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