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6-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浙江新顺**********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诸暨市响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大侣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 **** 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诸暨市东和乡政府****年食堂餐饮 | 食堂供餐工作日每天向干部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周六、周日供应值班人员早餐、中餐、晚饭。除工作日中餐为快餐外,其余中、晚餐皆以桌餐为主,兼顾接待餐(一般提前通知,特殊情况例外)。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飞燕,陈科芳(第*标项采购人代表),赵丽平,诸慧君,陈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费率标准计算:
金额(万元) 费率
***(含)以下部分 *.*%
计算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费率。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
地址:诸暨市东和乡王家宅村东***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科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丹
质疑联系方式:***********(工作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三路***弄*****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金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宣哲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号
传真:
联系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