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6-26 00:00:00
城关镇**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关镇**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元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舒茶镇梅心驿村影子山村民组**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柒佰伍拾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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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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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城关镇**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甲方要求定期对 ** 处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 每年至少 * 次,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应 及时检修,并免费重新检测。(二)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发生损坏后及时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易损件由甲方提供,更换配件时需由镇项目办、环保办及所在村现场见证,一年一报账。(三)定期开展清渣清淤、活性污泥培养及污泥处理等工作,确 保设施设备运行工况良好。(四)确保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一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一次,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巨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中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巨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开发区中兴路**号*栋西南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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